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立案追诉标准
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行为人立案追究。
聚众斗殴罪主犯和首要分子如何区分,如何认定如下: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只有认真分析各参与者的地位、作用,才能正确认定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和一般参加者,才能确定是否共同犯罪,进而确定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才能正确区分出主从犯。
显示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