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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责任事故罪分析

时间:2022-11-26 11:29阅读: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普及,越来越多的人住进了高楼。高层建筑的消防是特别要引起人们注意的事项,一旦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因为救火不易,往往会导...

一、刑法规定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因消防责任导致的事故规定了【消防责任事故罪】规定在我国《刑法》的第139条,具体表述如下: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们分析本罪的构成要件,发现要构成本罪条件还是相当“苛刻”的,一是要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二是因拒不改正造成了严重后果。

二、司法解释的规定

(一)《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5年12月14日,“两高”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6条、第7条对于本罪的构成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

1. 构成本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2. 构成本罪“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三)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二)《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2008年0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在第15条进行了如下规定: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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