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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周末刑事新闻资讯(4.15-4.21)

时间:2023-04-21 11:27阅读:
2023周末刑事新闻资讯(4.15-4.21)看资讯,学法律、弘扬正气、和谐社会。一、法制新闻1、公安部公布2022年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破...

2023周末刑事新闻资讯(4.15-4.21)

看资讯,学法律、弘扬正气、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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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制新闻

1、公安部公布2022年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10起典型案例

其中包括吉林延边公安机关侦破高某娟等人非法采矿案等,涉及吉林、辽宁等10个省份,其中5起系非法采矿案件,有力维护了国家生态安全。(法治网)

2、38岁民警抓捕嫌疑人过程中不幸因公牺牲:

9日凌晨3时许,广东惠州龙门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钟明超,在截停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辆后,对其进行抓捕。面对嫌疑人驾车逃逸,钟明超挺身而上,在搏斗过程中被嫌疑人高速驾车拖行近200余米后倒地牺牲,年仅38岁。一路走好!(人民日报)

3、最高检:示范建设单位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罪率低于近5年 最高检表示,通过司法社工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和教育矫治等服务,80个示范建设单位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罪率为4.7%,低于近5年来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罪率1.2个百分点。(中国新闻网)

4、国家移民管理局:五年侦破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7.02万起 

国家移民管理体制改革5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和移民管理机构共侦破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7.02万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8.7万余人,为维护国家安全和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作出积极贡献。(央视新闻)

5、公安部部署网络谣言整治专项行动:

公安部网安局近日部署开展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将依法打击一批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组织者、策划者和主要实施者,依法打击一批借热点事件造谣引流、非法牟利的“网络水军”团伙,依法整治一批网络谣言问题突出的互联网企业,清理关停一批违法违规网络账号,坚决遏制网络谣言高发频发态势。(央视新闻)

6、扩散!发现间谍行为拨打12339:

发现身边有“间谍”活动,应该怎么做?惊心动魄地跟踪?机智勇敢地“侦察”?发现间谍活动第一时间怎么做:首先保护好自己的安全,拨打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戳视频↓↓转发提醒!(人民日报)

7、最高检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

意见结合检察履职实际,从网络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以及法治研究、队伍建设等方面,对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人民网)

8、痛心!46岁民警勇斗歹徒不幸牺牲

17日,四川眉山青神县公安局社区民警蒋久华带领2名辅警开展走访调查工作,在盘查一名可疑人员时,对方突然持刀袭击辅警,蒋久华为保护战友与嫌疑人搏斗被刺伤,最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46岁。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37岁,自贡荣县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新华社)

二、刑事资讯

1、两人假冒央视记者诈骗被抓:

13日,2023年黑龙江省“打假治敲”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两起假冒央视记者案例。犯罪嫌疑人李某法和韩某以央视公信力为“靠山”,冒用央视名义开展所谓采访、宣传、演出、推广等活动牟利。经核实,自2022年9月至今,李某法在黑龙江实施诈骗3起,在山东诈骗1起,累计诈骗金额达50余万元。目前,两人均涉嫌诈骗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解放日报)

2、男子收留12岁离家出走女孩,与其同居并发生性关系获刑:

14日,最高检发布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救助案显示,受害人楚某案发时12周岁,2020年9月,楚某离家出走后被男子王某收留,与其同居并发生性关系。同年12月,王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案发后受害人学习、生活状况不稳定,出现重度抑郁情况,经相关部门2年跟踪救助,受害人已恢复正常生活。(正义网)

3、“网红”假冒学霸卖假名校文创产品获刑:

近日,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引发关注。据报道,“网红”张某在短视频平台上打造“清华学霸”人设,吸引百万粉丝,为流量变现以“人设”为招牌,大量售卖假冒的清华大学文创产品。2022年8月,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接到清华大学报案,随即对张某立案调查。近日,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万元。(正义网)

4男子50多刀杀害前女友被执行死刑:

据媒体14日报道,此前引发社会热议的“男子当着7岁女孩的面50多刀杀死女孩母亲案”的凶手已于近日被执行死刑。此案一审曾被法院认定系婚恋纠纷引发,凶手屈某被判处死缓。后检察院提出抗诉,认为早在案发半年前遇害女子就明确表示不再交往,甚至因遭屈某频繁骚扰报警,最终法院二审改判屈某死刑。(北京青年报)

5、广州宝马撞人案一审宣判死刑!

2023年4月18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被告人温庆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11日17时许,被告人温庆运为发泄个人情绪,在广州市天河区故意驾车冲撞行人和道路设施,造成多人伤亡及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法院认为,被告人温庆运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故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北京长峰医院火灾已致29人死亡,12人被刑事拘留

4月18日12时57分,北京长峰医院住院部东楼发生火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截至19日6时,71名转运伤员中,除死亡29人外,3人出院,39人在院治疗。目前,北京长峰医院院长等12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上述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北京日报)

7、“杭州女童电梯坠亡案”18日将开庭:

14日,“杭州女童坠楼”事件遇害女童父亲陈先生表示,该案将于18日开庭。陈先生称诉求是希望保姆被严惩,不接受任何经济赔偿,决不妥协。2022年6月14日,杭州一2岁女童被保姆不慎遗留在电梯后,从8楼窗户处坠楼身亡。事后,保姆被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侦查。(潇湘晨报)

8、男子猥亵强奸多名女学生潜逃23年落网

23年前,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某乡镇中学发生一起案件,嫌疑人申某、谢某、刘某三人合谋窜入女生寝室,通过威逼恐吓手段,猥亵、强奸数名女生。案发后,3名嫌疑人连夜潜逃,后申某、谢某被抓获,刘某却销声匿迹。20多年来,寻乌警方一直没有放弃对刘某的追逃,经过不懈努力,4月13日,潜逃23年的刘某终被抓获。(中国警方在线)

9、甘肃临夏4人强奸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获刑7年。

17日,甘肃省临夏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强奸案,被告人周某某强奸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甲、司某某于2021年7月30日强奸未成年人,被告人马某乙对马某甲、司某某强奸行为提供帮助。被告人周某某于2021年7月31日强奸未成年人。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法院对被告人马某甲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对被告人司某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对被告人马某乙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对被告人周某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中国新闻网)

10、江歌妈妈自诉网暴者案件判决:被告人获刑2年3个月

17日,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江某莲自诉林某侮辱、诽谤一案,以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此前,林某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发布系列与江歌案有关的博文。江歌妈妈认为相关博文对江歌及其本人构成侮辱、诽谤,遂提起刑事自诉。(建瓯法院微信公众号)

11、村民打渔被当成猎物遭枪击后死亡,嫌疑人已被控制:

近日,江西上饶市信州区沙溪镇东风村一村民夜间捕鱼,疑被人误以为是野猪开枪击中致死,引发舆论关注。16日晚,当地警方回应称,受害人死因正在调查中,案件正在侦查阶段,涉案嫌疑人已被控制。其他情况都还在调查中,适时会向受害人家属通报。(澎湃新闻)

12、不法分子仿冒30万个“防伪扣”被判3年:

近些年,购物平台“得物”因出售商品配有“鉴别证书、防伪扣、包装盒及品牌胶带”组成的“防伪四件套”而深受消费者热捧。其象征“正品保障”的防伪套件也因此被不法分子仿冒。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案件,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王某甲、王某丙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据悉,两被告人制售假防伪扣30余万个,并通过3家淘宝店铺对外销售达10余万元。法律专家认为,仿冒“防伪扣”既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也损害了正品电商的商誉,提醒消费者应通过电商平台官方渠道购买商品。(中国新闻周刊)

13、团伙假借维权敲诈11家医疗企业:获刑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一起“假举报、真敲诈”的案件。2022年年中,被告人郭某某等3人在全国12315平台上实名注册多个账号,并招募刘某等人在网络平台搜寻涉嫌虚假宣传、夸大疗效等广告的医疗企业,利用企业害怕被处罚的心理,以举报维权为名敲诈包括南京某口腔门诊在内的11家企业,获利金额超2万元。最终3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正义网)  

14、军迷购无人机非法拍摄航母“福建舰”获刑:

2021年底,军迷罗某使用无人机对福建舰进行拍摄,“这样在军迷圈会有比较好的谈资”。经鉴定,罗某所拍摄的照片和视频涉及2项机密级军事秘密和1项秘密级军事秘密。罗某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央广军事)

15、杭州女童坠亡案将择期宣判:

浙江杭州女童被保姆遗留电梯致坠亡案18日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检察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向保姆吴某某提起公诉,经过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2022年6月14日,杭州一2岁女童被保姆吴某某遗留在电梯内,随后从8楼坠亡。(新华社、拱墅法院微信公众号)

16、毁伤2600岁“古楠木王”,11人被判刑!

12日,贵州雷山县人民法院“双碳”巡回法庭宣判一起损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楠木的案件,11名被告人因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追究刑责,同时对致死楠木承担修复救助费29万余元。经查,2021年9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非法交易楠木板,导致7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死亡,有2600年树龄的“古楠木王”也惨遭毒手,蔸部木材被盗割,树体遭到严重毁坏,奄奄一息。(成都商报)

17、广州“驾车撞人致5死13伤”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或死刑。

18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温某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公开审理。今年1月11日,温某运为发泄个人情绪,在广州市天河区故意驾车冲撞行人和道路设施,造成5死13伤及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法院认为,温某运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人民日报)

18六旬男子绑架4岁外孙女,勒索女儿50万元:

上海65岁的男子袁某某沾染赌博恶习,为获赌资的他竟带着4岁的外孙女“离家出走”,并威胁女儿袁女士“限你3天拿出50万元,不然再也别想见到你女儿”。因多日杳无音讯,袁女士担心出现意外于是报警求助,当晚袁某某便被警方抓获。目前,袁某某因敲诈勒索罪获刑。(上海法治报)

19、老父亲瘫痪,儿子不愿供养将其活活饿死被判死缓:

近期,黑龙江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杀人案。李某某系被害人儿子,郑某某系被害人前妻,修某系郑某某丈夫。被害人身体瘫痪,生活不能自理,亲属将其送至三被告人共同居住的家中,交由三人照顾。三人不愿供养被害人,合意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遗弃在一处人迹罕至的废弃采石场内的砬子坑中,未留下任何食物和水,直至确认被害人死亡。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三名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李某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郑某某无期徒刑,判处修某有期徒刑15年。(上海法治报)

20、夫妻嫌上班赚钱慢拍淫秽视频牟利获刑:

一对“90后”夫妻因嫌上班赚钱慢,辞职自导自演拍摄贩卖淫秽视频,吸收会员人数约达380余人,共计制作、贩卖淫秽图片1838张、淫秽视频文件505个,获利365万余元。2022年7月,内蒙古呼伦贝尔根河市公安局接到居民举报的涉黄线索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并奔赴四川省将两人抓获。目前,于某、李某夫妻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分别处罚金100万元及50万元。(中国新闻网)

21、甘肃临夏12岁女孩被强奸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分别获刑

被告人马某甲、司某某于2021年7月30日,强奸未成年人。2023年4月17日下午,临夏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强奸案,被告人周某某强奸案。

对被告人马某甲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对被告人司某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对被告人马某乙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判决被告人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精神抚慰金90000元,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心理疏导费等4500元,共计94500元。

对被告人周某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判决被告人周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精神抚慰金30000元,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心理疏导费等1500元,共计31500元。(彭拜新闻)

三、刑法常识

什么是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四、裁判要旨

1、强奸致被害人怀孕不应认定为其他严重后果 (人民司法2016.14.024)

裁判要旨】应从怀孕给被害人造成的身心伤害两方面情况入手,结合具体案情来认定强奸致被害人怀孕的危害结果。一般情况下,除造成被害人死亡,被害人子宫、卵巢破裂或被切除等《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确定的重伤情形,以及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类似严重程度(如患有精神抑郁症)的危害结果外,强奸致被害人怀孕的危害后果不应认定为强奸罪中的其他严重后果。

2、正当防卫 法案例93号:于某某故意伤害案

1、对正在进行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不法侵害”,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2、对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伴有侮辱、轻微殴打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3、判断防卫是否过当,应当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性质、时机、手段、强度、所处环境和损害后果等情节。对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伴有侮辱、轻微殴打,且并不十分紧迫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致人死亡重伤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5、未成年人共同犯罪 张某、沈某某等七人抢劫案

裁判要点

1、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般应当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起诉,但对于未成年人系犯罪集团的组织者或者其他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或者具有其他不宜分案起诉情形的,可以不分案起诉。

2、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综合考量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属于初犯、偶犯、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未成年人犯罪不构成累犯。

以上是刑辩号律师整理的2003周末刑事新闻资(4.15-4.21),供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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