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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律师,非法拘禁罪量刑规范化标准2023

时间:2023-04-16 09:21阅读:
北京刑事律师,非法拘禁罪量刑规范化标准2023一、非法拘禁罪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

北京刑事律师,非法拘禁罪量刑规范化标准2023

非法拘禁罪,量刑规范化

一、非法拘禁罪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量刑规范化标准2023

1.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根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致一人重伤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致一人死亡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非法拘禁多人多次的,以非法拘禁人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非法拘禁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10%-20%:

(1)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

4.构成非法拘禁罪的,综合考虑非法拘禁的起因、时间、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从严把握缓刑的适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法发[2021]21号)

以上是北京刑事律师整理的非法拘禁罪量刑规范化标准2023的相关常识,非法拘禁罪咨询,请联系我们的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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