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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怎么定罪量刑

时间:2023-05-11 16:44阅读:
  合同在现在的使用是十分的频繁的,对于如此频繁的使用合同,很多的不法分子就利用了这个机会来进行相应的合同诈骗从而获取相应的利益。下面为...

  合同在现在的使用是十分的频繁的,对于如此频繁的使用合同,很多的不法分子就利用了这个机会来进行相应的合同诈骗从而获取相应的利益。下面为大家带来合同诈骗罪怎么定罪量刑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合同诈骗罪怎么定罪量刑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即以凭空捏造出来的单位的名义或者未经他人授权或同意以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是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合同的履行而设定的一种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减少合同风险和保障的常规做法。犯罪分子为了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往往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以达到利用合同骗取钱财的目的。“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等金融票据。“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是指证明其对某些本不享有权利的财产享有权利的证明文件,如虚假的土地使用证、房产所有权证以及其他虚假的动产、不动产权属的“证明文件”等。

  (3)没有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这是犯罪分子一种惯用的诱骗伎俩。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往往使对方当事人对其履约能力和诚意信以为真,进而与之签订标的额更大的合同。犯罪分子以此为诱饵就可以比较容易地取得对方的信任,达到诈骗的目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这种行为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合同诈骗。行为人根本不想履行合同,只要签订了合同,对方当事人给付了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其犯罪目的就已实现,然后便逃跑、隐藏、躲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这是一个概括性规定。由于合同诈骗犯罪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法律上不可能穷尽,有必要规定这样一个弹性款项,便于司法机关具体掌握。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情况:收受当事人给付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无正当理由既不履行合同义务又不退还,用于挥霍,致使无法返还,等等。

  我国《刑法》第224条规定,犯合同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此可见合同诈骗罪的最高刑是无期徒刑,合同诈骗罪不会被判死刑。

  二、合同诈骗实践原则

  刑法规定的合同诈骗手段是“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合同法和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欺诈的是“以欺诈、胁迫手段”。

  两种行为的相同点是:“制造虚假的事实,使用了欺骗手段”和非法(违反刑法和民法之别)获取了财物。

  二者的不同点是:在主观故意上合同诈骗者在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时根本就不希望履行合同,只想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没想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而民事欺诈则恰恰相反是希望合同的履行,通过合同的履行实现骗得非法钱财的目的,如通过产品质量有瑕疵、合同延期履行、拖欠货款等方式实现非法获利的目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应在实践中掌握,凡符合合同诈骗的几种形式的行为,如果没有证明其确实是真诚履行合同的证据,就应当确认为合同诈骗,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履行合同的诚意,则不能认定为合同诈骗。

  三、合同诈骗罪中“合同”认定问题

  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的性质认定,原则上应当掌握在适用中国实行《合同法》的合同范围。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所以常见的有债权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土地使用转让合同等民事合同。一些不直接发生债权关系的如合伙合同、联营合同、承包合同等也应当在内,因为该类合同侵害的客体应当是市场经济秩序。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合同诈骗罪怎么定罪量刑的全部内容。合同诈骗在现代社会是属于一种十分严重的行为的,所以一定要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律师,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标签: 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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