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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时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怎么折抵?

时间:2024-02-01 14:06阅读:
监视居住的时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怎么折抵?答: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同于取保候审,虽然当事人未被集中羁押在...

监视居住的时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怎么折抵?

答: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同于取保候审,虽然当事人未被集中羁押在法定关押场所,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质上仍然属于限制当事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因此监视居住的时间可以折抵刑期。但与如拘留、逮捕不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是完全失去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所以折抵的规则与法定羁押有所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在哪里执行?

答:监视居住一般在自身住处执行,特殊情形下由公安机关指定居所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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