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刑辩号

刑辩号

全国刑事辩护律师咨询服务平台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 主页 > 实务

故意伤害罪判几年,福建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时间:2023-06-02 09:17阅读:
故意伤害罪判几年,福建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g...

故意伤害罪判几年,福建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闽高法【2021】116号(五)故意伤害罪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致一人轻伤的,综合考虑轻伤等级、伤残程度等情况,可以在六个月拘役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致一人重伤的,综合考虑重伤等级情况,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刑期;每增加轻伤一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的刑期;

(2)每增加重伤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的刑期;每增加重伤一处,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的刑期;

(3)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十级至七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伤残等级,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的刑期;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一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伤残等级,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二年的刑期。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持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凶器伤害他人的;

(2)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

(3)恶意报复他人而实施伤害的;

(4)因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故意伤害他人的。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且被害人有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的;

(2)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3)伤害后果的发生存在伤害行为之外的因素介入。

5.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综合考虑故意伤害的起因、手段、危害后果、赔偿谅解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

(1)因婚姻、家庭、情感矛盾引发,被告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的;

(2)当事人双方刑事和解的;

(3)避险过当或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的;

(4)被害人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

(5)被告人是在校学生,且系初犯、偶犯的;

(6)共同犯罪中因减轻处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且作用较小的从犯;

(7)致人重伤,因其他从轻处罚情节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又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8)其他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

(2)故意伤害致多人轻伤的;

(3)属于黑恶势力犯罪的;

(4)曾因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受过行政拘留的;

(5)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在本地区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6)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故意伤害罪判几年,福建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显示全部

收起

<< 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标准,福建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
犯强奸罪怎么判刑,福建强奸罪量刑标准 >>

推荐律师

more+

最新文章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