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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既遂的概念及判定标准

时间:2023-03-13 10:51阅读:
犯罪既遂的概念及判定标准01犯罪既遂的概念犯罪既遂,是指犯罪人的行为完整地实现了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的事实。犯罪既遂是刑法分...

犯罪既遂的概念及判定标准

01犯罪既遂的概念

犯罪既遂,是指犯罪人的行为完整地实现了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的事实。犯罪既遂是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的完成形态,也是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法律后果)进行处罚的标准形态。

 02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

认定既遂,采取“构成要件齐备说”,即主要根据分则条文的具体规定。既遂认定属于分则问题,应当个案掌握。成立行为犯、危险犯的既遂,往往不以犯罪人达到犯罪目的或者造成特定的危害结果为必要。因此,以犯罪人达到犯罪目的或造成特定后果为判断既遂标准的观念是片面的。

03犯罪既遂的形态

1.实害犯(结果犯)

结果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即以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与否作为犯罪既遂与未遂区别标志的犯罪。所谓法定的犯罪结果,是专指犯罪行为通过对犯罪对象的作用而给犯罪客体造成的物质性的、可以具体测量确定的、有形的损害结果。这类犯罪在我国刑法中为数很多,而且多是常见罪、多发罪,例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诈骗罪等等。

2.危险犯

危险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如我国刑法典第 114 条、第 116 条、第 117条、第 118 条所规定的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等。这类犯罪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危险犯。从主观方面看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对由直接故意构成的这类犯罪来说,其既遂也不是造成物质性的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的具备为标志。

3.行为犯

行为犯指以法定犯罪行为实施到一定程度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这类犯罪在我国刑法中有相当的数量,例如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诬告陷害罪、刑讯逼供罪、强奸罪、传播性病罪、脱逃罪、偷越国()境罪、投敌叛变罪等。如脱逃罪以行为人达到逃脱了监禁羁押的状态和程度,作为犯罪行为完成和犯罪既遂成立的标志,未能达到这一程度的是犯罪行为未完成,应成立犯罪未遂。

 04犯罪既遂与因果关系

犯罪既遂的刑法定义是:实行行为导致结果(结果犯中的实害结果、危险犯中的危险结果)。实行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才能认定为既遂。由此,犯罪中并非一有危害结果出现就一定构成既遂。还需要考查危害结果是否是实行行为导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1)实行行为与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不认为既遂。例如,瘦小的甲暴力威胁强壮的乙抢劫乙的钱财,乙见甲举止猥琐可怜其而给其钱,甲虽有实行行为,也取得了财物,但财物的取得并非抢劫所得,不能认定为抢劫罪既遂,而应认定为抢劫罪未遂。

2)预备行为导致结果,也不认为是既遂。例如,甲欲杀乙而买枪,买回枪支后在家擦枪,不慎走火而打死路边的行人,事后查明行人碰巧为乙。乙死亡的结果并非甲的杀人实行行为导致,而是预备行为导致,甲构成故意杀人罪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

 051.犯罪未遂中止既遂的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

  (3)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

  (4)刑事责任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中止犯的处罚轻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为进行下去,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

2.犯罪既遂后不再成立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犯罪既遂犯罪即告完成,不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事后退赃退赔、挽救损失也应认定为悔罪情节,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只可能影响量刑。例如,盗窃取得控制住赃物之后,又因怜悯被害人而偷偷将财物送回;为勒赎绑架控制小孩,又因小孩哭闹而将其送回家。均应认定为犯罪既遂之后的悔罪,而不构成犯罪中止。

但是,危险犯的危险状态达到但行为人主动有效防卫实害结果发生的,如危险犯、实害犯共用同一罪名,则仍可认定为整体的犯罪中止(以危险犯法定刑为基准刑进行减免)。例如,放火时已点燃引火物烧着了小部分财物,此时又主动扑灭火苗制止火灾结果;在火车铁轨上已放好大石块,但在火车到达前一刻又主动移除避免倾覆事故发生的。均可认为是放火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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