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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凭证诈骗罪是什么意思等8个相关问题汇总

时间:2023-12-07 18:22阅读:
金融凭证诈骗罪是什么意思等8个相关问题汇总目录1、金融凭证诈骗罪是什么意思2、金融凭证诈骗罪和票据诈骗罪区别3、金融凭证诈骗罪是单位犯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是什么意思等8个相关问题汇总

目录

1、金融凭证诈骗罪是什么意思

2、金融凭证诈骗罪和票据诈骗罪区别

3、金融凭证诈骗罪是单位犯罪吗

4、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对象包括哪些

5、金融凭证诈骗罪是纯正的单位犯罪吗

6、金融凭证诈骗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7、金融凭证诈骗罪主体

8、金融凭证诈骗罪法条

1、金融凭证诈骗罪是什么意思

金融凭证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2款),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金融凭证诈骗罪作为一种具体的犯罪行为和独立的罪名,在我国刑法发展史上经历了一个由没有明文规定到由单行刑法规定再到《刑法》明确规定的发展过程。

2、金融凭证诈骗罪和票据诈骗罪区别

一是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金融凭证诈骗罪侵犯的是国家对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侵犯的分别是国家对金融票据、信用证的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二是犯罪对象不同。金融凭证诈骗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伪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而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票据、信用卡或信用证,可以是伪造、变造的,也可以是失效的,还可以是真实的。

三是客观方面不同。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客观方面只有使用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一种行为;而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除使用行为外,还包括其他行为方式,如签发空头支票或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骗取信用证或其他方法的等。

3、金融凭证诈骗罪是单位犯罪吗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个人,亦包括单位

4、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对象包括哪些

对象是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5、金融凭证诈骗罪是纯正的单位犯罪吗

不是,也包括公民个人犯罪。

6、金融凭证诈骗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是结果犯,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活动,只有达到了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才能构成本罪。杏则,如果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最低起点,即使有使用金融凭证进行诈骗的行为,也不能构成本罪。对于数额较大,不能仅仅理解为行为人在客观上已实际骗取的数额,其应当结合行为人的主观企图或在客观上可能骗取的数额加以全面分析而认定。可能达到数额较大,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构成犯罪的,应以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未遂论处。

7、金融凭证诈骗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个人,亦包括单位。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金融凭证诈骗的犯罪分子串通,即在实施金融凭证诈骗的前后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策划、商量对策、充当内应,为诈骗犯罪分子提供诈骗帮助的,应以金融凭证诈骗共犯论处。这是因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活动实现其非法骗取他人财物的意图,往往离不开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犯罪分子提供企业信号、联行行号及密押等信息。还应注意的是,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的上述行为不能一概而以金融凭证诈骗共犯而论。例如,因自己的利用职务之便的主要行为,造成了本单位的经济损失的,此时应当按照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定性。只有因其帮助行为在造成了除自己所在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经济损失的,以及不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为主利用职务之便而侵吞、诈骗的,才以本罪共犯处罚。但无论以何罪处罚,都应从重处罚。如果在进行此种犯罪的过程中还有其他犯罪行为如受贿的,则按牵连犯从重处罚。

8、金融凭证诈骗罪法条

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或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金融凭证诈骗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简称《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二款:“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法释〔1997〕9号),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二款的罪名确定为“金融凭证诈骗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是什么意思等8个相关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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