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构成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顾名思义就是利用工作便利侵吞单位的资产,占有不属于自己的财物。这是普通的理解,通过一个小的案例来学习什么情况下构成职务侵占罪。
单某为某企业职工,负责福利分房工作。在一次统计中发现有一套房屋未分配,且未在单位登记,此房屋只是在与承建施工单位交接时有单据记载。单某认为很有可能当时办理交接的人员遗漏了该项,所以未对其进行登记造册。单某利用自己分管福利分房之机,将该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后被单位查处,经公安机关介入,认定单某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
本案中,单某的行为就是典型的职务侵占罪行为。
构成职务侵占罪须有四个要件,即主观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客体要件。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一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本案中单某就是利用自己负责福利分房的职务便利。
2.构成职务侵占罪客观要件,必须有侵占行为。本案中,单某将单位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的就是有侵占的行为。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在上述的案例中,单某侵占的是单位的房屋,属于数额较大的标准。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客体要件
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有形物和无形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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