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6个案例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以下根据各地法院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决整理的6个案例,给大家分享,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案例1:林某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例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法院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温某、赖某结伙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开设赌场犯罪,仍受雇佣为赌博网站提供广告推广、发展会员等帮助行为,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判决结果:被告人林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案例2:钟某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例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钟某无视国家法律,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广告推广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判决结果:被告人钟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例3:何某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例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法院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何某、姚某、刘某明知同案人王某、赵某某等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软件开发及维护等技术服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应予惩处。
判决结果:被告人何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案例4:王某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例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法院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张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应予惩处。
判决结果:被告人王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例5:王某1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例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1、王某2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技术支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判决结果:被告人王某1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免予刑事处罚。
案例6: 江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例
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被告人江某在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用于网络犯罪洗钱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非法出售自己的银行卡,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
一、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二、依法收缴被告人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元。
通过以上6个案例,可以看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量刑幅度在一年另六个月至缓刑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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